“图形”商标驳回复审案
- 发表时间:2025-09-29 09:53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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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在第41类商品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“图形”商标。在实质审查阶段,国家商标局认为其与第77787674号在先注册的“图形”商标近似为由予以驳回。
申请人对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申请商标 | 引证商标1 | 引证商标2 |
77787674 | 11337551 | 167888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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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7787674号“图形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